“发生安全事故后,本应逐级上报、查找原因、吸取教训、落实整改。兰花集团位于高平市的伯方煤矿一职工在井下遇到意外后,矿上领导却以巨额的赔偿和为家属安排工作的许诺为由,诱导家属和其达成协议。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段来瞒报事故9个多月。”接到以上举报后,记者采访中,遇难者的死亡原因出现三种版本,就连矿上的安全部门和劳资部门对于事故的死亡原因都不一致!一个说是个人健康原因,一个说是意外不慎晕倒。死者家属虽然拿到了煤矿的赔偿金,但却无法抹平失去亲人之痛。死者年迈的父亲郜某心痛的告诉记者:“儿子走了把孙子留给了我,我这么大年纪还有心脏病,但我得替儿子来照顾孙子呀!不管拿到多少赔偿金,苦了的还是孩子(死者)。”

  据了解,事情发生在年8月3日,遇难者郜志勇,37岁,高平市寺庄镇王报村人,在井下违规使用运输皮带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事故发生后矿方赔偿给死者家属人民币93万元,安排其家属到矿上上班,每月发放给其父母孩子生活补助。

  时隔9个多月,年5月15日,记者再次来到死者的家乡,高平市寺庄镇王报村,以死者生前同事的身份走访了遇难者的亲属。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九个多月,但在死者的家里仍然留存有那场意外留下的阴影。十多岁的孩子听到询问是否是郜志勇(死者)的家时显得是那么的伤心无助。70多岁的老父亲听到记者说是郜志勇生前的同事时,伤心的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事情发生在去年的8月3日,事故发生时矿方太不负责任了,那么多的管理人员居然都没有发现孩子遇难了,如果当时能及时发现,志勇(死者)还有可能抢救回来。孩子当天是下午4点上班,遇难后却是第二天换班后的工友们发现的。我们见到孩子时,只是嘴能说话,全身都不能动,手指头全都是弯的!医生说是高位截瘫,孩子辛辛苦苦一辈子,就这么离开了,都没留下个全尸。儿子走了把孙子留给了我,我这么大年纪还有心脏病,但我得挺住替儿子来照顾孙子呀!不管拿到多少赔偿金,苦了的还是孩子(死者)。就这点赔偿金还是我经常去矿上要,今年4月份才给落实了的。再多的赔偿金也比不了孩子的命呀。”

  事情是否真如死者父亲所说?年5月13日,兰花集团伯方煤矿安全科朱科长讲述了此事:“郜志勇确实是矿上的职工,事发时确实是在矿井下,人也是从矿井下抬出来的。医院抢救半个月后才死亡的,由于矿方认定是郜志勇个人健康原因晕倒后造成的,所以没有向安监部门上报。现在按照因工伤亡,赔偿给了死者家属九十多万。”但据矿上多名工友们说事发时郜志勇是坐在运输皮带上往井上走时被摔下来的。在该矿劳资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医院出具的死亡报告为:不慎晕倒导致颈椎损伤。

  一场意外三种死亡原因!个人健康原因?不慎意外晕倒?皮带事故?到底真相如何?是否属于安全事故瞒报?有待相关监管部门调查鉴定。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事发时郜志勇是被矿工从井下抬出来的,矿方也没有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此次事件。

  按照家属的说法,如果死者早点被发现,悲剧或许不会发生。谁该为逝去的生命负责呢?出现不同版本的死因,矿方又是否在套取工伤保险金呢,相关部门也应该调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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