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庆兰花太阳能破产清算进展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重庆兰花太阳能破产清算概述经本公司于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以债权人身份向当地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兰花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破产清算(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拟申请控股子公司重庆兰花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临-)。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渝破申19号),同意受理公司对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被法院受理的公告》临-)。年4月8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决定书(()渝破1号),法院指定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临-)。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渝破1号),鉴于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宣告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破产(具体情况详见年10月23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临-)。二、破产清算进展情况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破产管理人先后开展了审计评估、资产处置、债权清收、召开债权人会议等一系列工作。年11月23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渝破1号之一),对破产管理人编制的《重庆太阳能公司无异议债权表》进行了确认,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20位债权人债权总金额为24,.18万元,其中本公司为23,.66万元。年12月1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渝破1号之二),同意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破产管理人出具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重庆太阳能公司可供债权人分配的破产财产为4,.13万元,其中本公司应分配4,.12万元。三、对本公司的影响重庆兰花太阳能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并已从年4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对其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万元,本次破产财产分配资金4,.12万元,将冲减部分往来借款。公司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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