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轨道10号线兰花湖段工程施工期间对兰
南岸区回龙路68号兰湖天小区自年3月轨道10号线兰花湖段建设工程开工以来,施工单位存在野蛮施工、噪音超标扰民和扬尘污染环境的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广大居民身心健康造成较大的伤害。 一、存在的问题 1.兰花湖过去几届政府规划修公园,让周边居民有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很多业主也是奔着这个规划去买房,然而去年在周边居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改变土地用途,各种大型施工机具在原规划的公园地块上开始进行大规模的轨道建设施工作业;试问:这么大的工程,难道不该让周边居民知晓吗?难道不应该走访听取周边居民的意见吗?难道相关的论证报告、环评结果、施工方案不该在居民小区进行公示吗?周边环境改变后造成的房屋贬值该由谁承担责任呢? 2.施工噪音,扬尘扰民,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施工单位打着政府工程的旗号,长期昼夜野蛮施工,近10台挖机和20台运输车辆以及打桩机、钻机等在离居民楼仅10余米的工地轰鸣,犹如五雷轰顶,苦不堪言,部分居民难以忍受噪音影响到外面租房。个别居民因长期受到噪音刺激,出现耳鸣头晕、,恶心呕吐、精神恍忽等症状;已有业主因长期噪音超标引起突发性耳聋住院治疗。 3.房屋前期受损问题尚未解决,施工单位又擅自挖掘兰湖天6、7栋房屋地基,在原房屋主体结构保坎处挖掉水泥护坡高5米,宽2米左右,致使房屋悬空,成为“吊脚楼”。7栋楼下沿湖的堡坎被施工单位挖空、挖虚,严重威胁该楼栋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4·轻轨施工单位随意要求更改施工设计规划,在兰湖天6—7栋楼下挖掉剪力墙外(靠小区)用于保护房屋主体结构的水泥护坡,紧挨楼体基足打桩59根,修建深28米,容积近方的大型蓄水池,消防蓄水池设计在紧靠本小区6-7栋住宅楼地基下面,给6-7栋住宅楼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蓄水池和相关管网发生意外情况泄漏,将直接冲刷该楼地基基础,危及到该楼房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居民财产和人生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5.兰花湖一侧因施工挖掘、钻孔等原因,造成路面撕裂,小区部分地面塌陷、地基下沉、管网错位,污水不能排放,部份业主家中污水倒灌,浊气和沼气已经汇集在5栋底楼架空层,严重地危及到广大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法生活居住. 6·按现有施工规划,排风口设计在小区居民楼一侧,24小时不间断排出大量烟尘、二氧化碳、油污等废气以及长年累月的排风噪声,附近居民将长期生活在受严重污染的自然环境中,对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 7.后期爆破施工,按照施工图纸,爆破施工作业将在离居民楼地基及车库10余米的距离进行,如此近距离的爆破作业,必然会给附近居民房屋财产安全造成损害; 8.兰湖天小区业主在不堪其扰的情况下,不断向南坪镇政府、街道办、重庆市轨道办、重庆市轨道集团、中铁二十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和申诉,相关部门牵头召开多次协调会议,都未能解决以上问题,而伤害和危害越来越严重。小区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到现场维权,均收效甚微,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小区业主于7月16日再次到施工现场进行维权时遭遇施工方个别人员恫吓并险遭粗暴对待,随及南坪镇政府、派出所及社区领导赶赴现场制止才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鉴此,年7月25上午,在南坪镇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和社区居委会以及重庆市轨道办、重庆市轨道集团和中铁二十局相关人员的召集下,一百多位业主代表在回龙湾社区居委会参加关于兰花湖车辆段施工问题的沟通协调会,根据会上广大业主的发言,兰湖天全体居民特向政府、市轨道办、轨道集团及施工方提出如下强烈诉求: 1.坚决不同意爆破施工!!!爆破施工将对小区所有房屋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特别是8、9、10栋系砖混结构,爆破对房屋的损害更为严重。如非要采取爆破措施不可,请政府和轨道公司必须回购受影响(含施工当时和施工结束后出现的损害)的楼栋业主住房!请8月30日前务必明确答复。 2.兰湖天6—7栋紧挨基足修建蓄水池,,运行后存在渗漏或破裂等严重公共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兰湖天小区广大业主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业主听闻该工程设计后胆颤心惊,故坚决反对在靠近小区一侧修建消防水池。请8月10日前务必明确答复。 3.项目工程地表排风口(风亭)必须远离小区,设在靠近兰花路一侧,兰湖天全体业主坚决反对靠近本小区一侧修建排风口,,必须立即修改规划,停止施工作业。请8月10日前务必明确答复。 4.兰湖天8.9.10栋本是砖混结构近距离深挖会给房屋造成极大的损坏,施工地点离 房屋最近的距离为3米,是有关单位丝毫不顾临近住户人生财产安全的野蛮行为,我们坚决反对,请施工单位8月10日前拿出解决方案保证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5.施工噪音,必须控制在相关标准范围内;施工时间段须严格控制,不得超出相关部 门和施工单位承诺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20:00。如超出标准或时间段施工,每户给予补偿!,同时对已经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请8月10日前务必明确答复。 6.七栋房屋地基水泥护坡被挖,房屋形成“吊脚楼”的问题,要求施工方立即恢复原有基础,立即对该堡坎进行加固修复,排除对楼栋的危害。并请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提供房屋未受损害并在相应年限内房屋不会因施工原因成为危房的检测报告;。;请8月10日前务必明确答复 7.排污管网因野蛮施工造成路面撕裂、地基下沉、管网错位,污水不能排放,施工单位必须在8月10日前进场修复。 8.因施工造成居民家中房屋损伤,玻璃等设施损坏,由施工方在本月底前拿出解决方案,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由居民选择修复或按市价赔偿损失;施工方已造成对房屋的损坏,能修复的在8月之前修复,不能修复的作出书面承诺,并且注明时间和补偿条件,否则暂停施工 9.钢筋加工房等危害到居民健康等设施,必须在8月底之前搬离到不影响业主生活的区域。 城市建设固然重要,但是民生乃国之本。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政府公信始于民生。但是,人民群众的疾苦无小事,民生问题刻不容缓!稳定是头等大事。我们广大业主是坚决支持和拥护政府的这项民心工程,我们也期待该工程建成后真正是一项民心工程,而不会因未能处理好上述问题的因素成为人民群众心目中的“民怨工程”。希望各位领导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上述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并给予正面答复!如相关部门在此问题上无所作为,小区业主将继续采取合法维权!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相关部门和领导自行承担! 附件:、 1.兰湖天业主签名表张,计户 2.施工方对兰湖天造成的危害图片张 兰湖天全体业主 ·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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